上海行健职业目前最好的足彩app采购流程汇总表
发布日期:2018-06-28 点击数: 作者:
一、公开招标(集中采购)
预算20万元以上(包含20万元)的项目,属于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,或由区教育局,区财政局审核后认为需要集中采购的项目。
具体请参考:《上海市2017-201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》。
序号 |
概要 |
实施内容 |
周期 |
1. |
项目申请 |
部门及个人申请项目立项,同时经院资产管理平台提交申请,填写“申购单”,申报项目名称、预算金额和需求参数。 |
|
2. |
项目审核 |
项目由部门主管提交,院办公会及党委会审核后立项,并通过院资产管理平台审批流程后,进入采购阶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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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预算申报
|
①预算金额超过20万元的采购项目,需由后保处申报至静安区采购管理平台;②由静安区教育局计财科办事员、计财科科长、局领导审批;③项目自动经平台上报至区财政,由区财政专管员,采管办主任、局领导审批,确定采购方式。 |
时间不定,靠催促 |
4. |
委托招标 |
采购方式为集中采购的,将委托区采购中心通过集中采购-公开招标、竞争性磋商或其他采购方式采购。 由项目负责人提供初步需求方案,经后保处采购员与区采购中心采购负责人沟通以及专家论证后,确认招标方案。 |
时间不定 |
5. |
公开招标 |
①由静安区采购中心发布采购公告,公示1周;②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至区采购中心,截止日开标,2周;③区采购中心抽取专家安排评标,2周左右;④公告评标结果,公示7个工作日;⑤发布成交公告,公示7个工作日 |
7周左右 |
6. |
签订合同 |
由项目负责部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,进入院内审批流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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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|
验收 |
供应商供货,项目负责人验收入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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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|
移交财务 |
项目负责部门移交材料至财务处,进入院报销流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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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公开招标(分散采购)
预算20万元以上(包含20万元)的项目,不属于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,或由区教育局,区财政局审核后认为可自行采购的项目。
具体请参考:《上海市2017-201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》。
序号 |
概要 |
实施内容 |
周期 |
1. |
项目申请 |
部门及个人申请项目立项,同时经院资产管理平台提交申请,填写“申购单”,申报项目名称、预算金额和需求参数; |
|
2. |
项目审核 |
项目由部门主管提交,院办公会及党委会审核后立项,并通过院资产管理平台审批流程后,进入采购阶段。 |
|
3. |
预算申报
|
①预算金额超过20万元的采购项目,需由后保处申报至静安区采购管理平台;②由静安区教育局计财科办事员、计财科科长、局领导审批;③项目自动经平台上报至区财政,由区财政专管员,采管办主任、局领导审批,确定采购方式。 |
时间不定,靠催促 |
4. |
委托招标 |
①采购方式为分散采购的,将由后保处委托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分散采购-公开招标、竞争性磋商或其他采购方式采购。 ②由项目负责人提供初步需求方案,与招标代理公司沟通,确认最终招标文件。 |
1-2周左右 |
5. |
公开招标 |
①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布采购公告,公示1周;②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至招标代理机构,截止日开标,2周;③招标代理公司抽取专家安排评标,1-2周;④公告评标结果,公示7个工作日;⑤发布成交公告,公示7个工作日 |
6周左右 |
6. |
签订合同 |
由项目负责部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,进入院内审批流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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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|
验收 |
供应商供货,项目负责人验收入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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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|
移交财务 |
项目负责部门移交材料至财务处,进入院报销流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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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校内招标
预算5万元(含5万元)-20万元(不含20万元)的项目,不属于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。
具体请参考:《上海市2017-201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》。
序号 |
概要 |
实施内容 |
周期 |
1. |
项目申请 |
部门及个人申请项目立项,同时经院资产管理平台提交申请,填写“申购单”,申报项目名称、预算金额和需求参数; |
|
2. |
项目审核 |
项目由部门主管提交,院办公会及党委会审核后立项,并通过院资产管理平台审批流程后,进入采购阶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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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招标公告 |
由项目负责人提供参数需求,后保处发布招标文件至校内后勤保卫处网站 |
公示1周 |
4. |
投标报名 |
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至后勤保卫处,截止日开标 |
1周 |
5. |
邀请专家 |
由后保处邀请三位以上专家进行评标,结束评标工作 |
2-3周 |
6. |
中标公示 |
发布中标结果至校内后勤保卫处网站 |
公示1周 |
7. |
签订合同 |
由项目负责部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,进入院内审批流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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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|
验收 |
供应商供货,项目负责人验收入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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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 |
移交财务 |
项目负责部门移交材料至财务处,进入院报销流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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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集市采购
预算200万元(不含200万元)以下的项目,属于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。项目预算不超过我院每年9月份申报的政府集中采购预算金额的。
具体请参考:《上海市2017-201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》。
序号 |
概要 |
实施内容 |
周期 |
1. |
项目申请 |
部门及个人申请项目立项,同时经院资产管理平台提交申请,填写“申购单”,申报项目名称、预算金额和需求参数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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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项目审核 |
项目由部门主管提交,院办公会及党委会或由项目相关领导审核通过后,进入采购阶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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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采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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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后保处采购员联系供应商比价,选定价美质优的供应商,并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站进行集市采购 |
1-2天 |
4. |
货物验收 |
供应商供货,到货后项目负责人验收入库 |
1-3周 |
5. |
移交财务 |
项目负责部门移交材料至财务处,进入院报销流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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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日常采购
预算5万元(不含5万元)以下的项目,不属于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。
具体请参考:《上海市2017-201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》
序号 |
概要 |
实施内容 |
周期 |
1. |
项目申请 |
部门及个人申请项目立项,经院资产管理平台提交申请,填写“申购单”,申报项目名称、预算金额和需求参数; |
|
2. |
项目审核 |
项目由部门主管提交,院办公会及党委会或由项目相关领导审核通过后,进入采购阶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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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采购
|
由后保处采购员或项目负责人自采,联系供应商比价,选定价美质优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|
1-2天 |
4. |
货物验收 |
供应商供货,到货后项目负责人验收入库 |
1-2周 |
5. |
移交财务 |
项目负责部门移交材料至财务处,进入院报销流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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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其他事项
采购过程中,合理原因造成所需设备价格变化导致预算不足的,可在单品单价不超过(上调)预算金额10%的范围内进行采购。采购方式为校内招标、公开招标,申购金额涉及到审批权限变动或者采购方式更改的,则原申购单作废,资产保管员必须重新通过平台申购。
造成设备采购价格变动的主要原因有:
1.申购单申购时间与审核时间间隔过长,所需设备市场价格发生变化的;
2.原定设备型号停产断货无法购买的;
3.需求老师查询电商或者淘宝价以后直接申购,此价格无法在线下供应商处采购的;
4.其他合理原因。
涉及到审批权限或者采购方式更改的情况:
1.原申请预算金额不足3000元,价格浮动后超过3000元的;
2.原申请预算不到50000元,价格浮动后超过50000元需要校内招标的;
3.校内招标或者公开招标的项目;
4.其他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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